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《天津泓德汽车玻璃有限公司泓德汽车天窗智能生产线扩建项目(第二阶段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》公示如下:

     项目名称:泓德汽车天窗智能生产线扩建项目(第二阶段)

     建设单位:天津泓德汽车玻璃有限公司

     公示内容: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,详见附件

     公示时间:2023年7月4日-2023年7月31日,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
    联系人:张经理

联系电话:17622579689

天津泓德汽车玻璃有限公司